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和《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精心组织申报。
一、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其中:
获得2021—2022学年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都在前10%(含10%)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没有获得2021—2022学年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但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分配名额
1.2022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1人。学校按学院参评人数比例,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附件1)。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受理申请,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学院统一将学生的申报材料报送南通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
4.初审后的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并录入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6.各学院组织编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3。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学生进行删除,同时核减该学院相应申报指标。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10月14前报送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2)及相关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于11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邮箱:zxb@ntu.edu.cn;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85012167。
附件:
附件4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