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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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资助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做到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完善“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实践“五个系列”育人体系,即进行系列育人研究、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完成系列个性帮扶、健全个贫困生活动载体、举办系列励志成才宣讲活动,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

       (二)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宣传学校、国家的资助政策,为困难学生办理缓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绿色通道专项补助;关心未报到的新生,实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工作目标。

       (三)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9月开展全校性的困学生学生资格认定,全年不定期动态增补突发变故致贫学生认定,借助大数据资源主动发现贫困学生,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管理系统(库),施行贫困家庭走访制度。

       (四)组织实施国家助学金申请初审、上报和资金拨付工作。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宣传、资助资格初审,组织评审,分春秋季两次资金拨付。

       (五)组织实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进行申贷学生资格审查,协调校园地商业银行为学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开展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导,协助经办银行开展贷后管理,维护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组织实施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工作。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举办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岗前培训、岗位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发放勤工助学酬金;对经济上遭遇突发变故的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学费减免,开展冬季棉衣补助、假期车旅费补助等。

       (七)积极吸纳社会捐助,努力拓展资助渠道。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助学金,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拓展资助方式,鼓励企业由单一资助向多元资助转变,协调社会企业提供实践机会,授之(学生)以渔。做好“伯藜助学金”的学生申请工作,组织学生年中、年度考核。

       (八)做好受助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指导伯藜学社、爱倍加服务总队(筹建中)自身建设,开展成员互助活动,引导社团成员服务社会,将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九)开展学费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伍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的政策宣传,协助学生申请,开展审批、上报备案和资金拨付工作;指导西部、苏北基层就业的学生资助申请。

       (十)开展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面向低年级学生开展助学成才典型宣传、征信短剧展播、诚信微电影展播等以“展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面向高年级学生开展“我与通大有个约定,1份承诺践诚信”、“我与学弟学妹有个约定,1本书籍递感恩”等以“回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面向全校开展围绕以“他们——我身边的资助”为主题的微电影剧作征集活动,开展围绕“我的家 我的梦”为主题的征图活动,开展围绕“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开展以“典型引路 感悟成长”为主题的励志成才典型报告会等。

       (十一)配合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辅导、学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引导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个性帮扶,引导贫困学生作出合理的自我评估,引导学生正视贫困,端正生活、学习态度;引导他们正确看待金钱和物质,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协助做好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贫困学生就业,引导贫困学生创业。

       (十二)组织实施校内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注重绩效,每年年初组织实施校内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十三)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