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和《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学期已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获2021-2022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于2021-2022、2022-2023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名额
1.2022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046人。学校按学院参评人数比例,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附件1)。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受理申请,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评审等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的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复核。
4.经复核后的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和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学金的评审工作,向师生详细宣传、解读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精心组织申报。
各学院于11月4日前将《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以“**学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命名发送至邮箱xsglk@ntu.edu.cn。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85012166。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进行删除,同时核减该学院相应申报指标。
附件:
附件3 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