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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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王瑞 发布时间: 2021-10-08 浏览次数: 116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学校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将2021-2022学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不含3+23+45+24+0等学制)在读的2021级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经考核合格的学生连续资助四年。

    三、资助名额

    我校新增受助学生人数为5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表1

    四、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家境贫困有志来自农村地区的优秀大学生。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

    1、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4、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申请表内容抄袭者;

    5、基金会只资助一个家庭中的一位大学生。

    五、评选程序

    个人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基金会审核确认。具体评选时间和程序为:

    1108-1023日:宣传组织申报、学院审核上报阶段

    1)各学院向学生介绍基金会的宗旨与评选条件;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给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发放注册码,申请者凭注册码,按照《数据库使用说明-学生篇》(附件5),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学生登录网址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以附件格式上传至相关网页(书面申请不需要上传至系统)

    4)确定民主测评对象。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学院贫困生认定结果确定民主测评对象。

    5)确定推荐对象。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民主测评小组,对入围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确定推荐对象。在系统内提交推荐对象名单。

    21024-1110日:学校审核报批阶段

    1)助学工作办公室将各学院上报的拟受资助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2)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资助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基金会审核确认。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伯藜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2、请各学院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对象,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请各学院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激发学生立志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热情。

     

     

    附件1:2021级“伯藜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伯藜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3: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1-2022学年申请审核的函(苏陶助字〔2021〕第26号).docx

    附件4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2020年08月.docx

    附件5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2020年08月.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