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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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王瑞 发布时间: 2021-10-07 浏览次数: 103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通大学〔201911号),现就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学院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后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于1022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认定结果。

    3.学校认定

    学校审核学院填报材料,经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摸排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和残疾人子女以及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确保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工作流程.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参考).xlsx

    附件3:《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