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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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徐仁成 发布时间: 2020-09-25 浏览次数: 99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通大学〔2019〕1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 )文件,现就我校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学院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进行民主议,初步认定交所在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过,并于1016日前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认定结果

    3. 学校认定

    学校审核学院填报材料,经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确保我校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摸排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和残疾人子女以及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确保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

    3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工作流程.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参考).xlsx

     附件3:《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