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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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6-2027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蒋依含 发布时间: 2026-10-27 浏览次数: 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奖助学金”实施意见(试行稿)》及《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6—2027学年申请审核的通知》(苏陶助〔2026〕20号),现将我校2026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伯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2026级新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3000元,一次性资助。

    三、资助名额

    我校新增受助学生人数为2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来自乡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积极进取的成长意愿;

    (五)自愿加入伯藜学社,愿意积极参加学社活动。

    五、评选程序

    个人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基金会审核确认。具体评选程序为:

    1.宣传组织申报、学院审核上报阶段

    (1)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介绍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宗旨、“伯藜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与评选条件,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南通大学伯藜学社也会组织陶学子向新生进行宣讲。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须本人据实填写。

    (3)学院对学生年级、生源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等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的申请者按照基金会小程序、管理系统操作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经学校认定后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等材料;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等辅助证明材料可一并上传,图片须清晰可读。

    (5)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相关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班级评议、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定推荐对象。

    (6)学院按要求在系统内提交推荐对象名单,并将推荐汇总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2.学校审核报批阶段

    (1)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拟受助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2)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经公示后报基金会审核确认。

    (3)基金会通报审核通过后一周内,学校按要求寄送受助陶学子名册、新生申请表及有关纸质材料。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将“来自乡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有志”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申请要求。

    2.严格程序,规范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核实申请信息和证明材料,提醒申请“伯藜助学金”的学生如实、全面、认真填写申请相关内容,并确保线上填报与实际情况一致。公示信息只保留必要字段(姓名、班级、资助项目)。

    3.加强教育,注重育人。教育学生诚信守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的现象,基金会将直接不通过审核并取消当事人的申请资格,且不再替换替补。引导受助学生加入伯藜学社,积极参加自助、互助、助人活动,激发学生励志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热情。

    2023级在助陶学子按原办法审核续助,不占用本次新生评选名额。请于11月4日前,将纸质版《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2026-2027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发送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xb@ntu.edu.cn。


    附件:

    附件1:2026-2027学年“伯藜助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3 :2026-2027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xls

    附件4: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奖助学金”实施意见(试行稿).pdf

    附件5: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6—2027学年申请审核的通知(苏陶助〔2026〕20号).pdf

    附件6: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小程序新生申请相关操作视频(学生用).zip

    附件7: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老师用).pdf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