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祥春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对2025年获得祥春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同步开展续助申请及新增资助学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5年获得祥春助学金的学生。
二、审核内容
1.是否仍在校就读;
2.是否有挂科;
3.是否受到处分;
4.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否好转;
5.学院综合考察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学生活动及班级贡献等方面的表现,并就是否予以认可、是否同意其续助申请出具明确意见。
三、续助申请条件
2025年受助学生经审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2026年祥春助学金:
1.仍在校就读;
2.无挂科;
3.无处分;
4.家庭经济情况无好转,仍存在困难;
5.学院综合考察其学习、生活、思想、学生活动及班级贡献等方面表现,评定合格并同意其续助申请。
四、不再续助及名额替补
2025年受助学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继续获得2026年祥春助学金资助:
1.已毕业;
2.受到处分;
3.有挂科;
4.学院综合评定认为其不符合续助要求,或不同意其续助申请。
上述学生不再续助后空出的名额,将替补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五、续助老生需提交材料
符合续助条件并申请继续受助的老生,需提供:
1.申请表。申请表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栏,请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学习、生活情况报告;
4.成绩单(需学院教务盖章)。
六、新增资助学生材料要求
新增申请2026年祥春助学金的老生,提供材料与续助老生提交的材料一样。大一新生提交申请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需提交证明材料。请于10月9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所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受助资格。
南通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