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4〕11号)要求,经各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共有26名新增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5日至3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28日前将信息反馈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5012167;联系人:关天明;邮箱:zxb@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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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