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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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张燕 发布时间: 2024-09-30 浏览次数: 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财厅函〔202411)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根据《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通大学〔202436号),现就我校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 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老师家访

    采用实地走访与线上“云”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申请认定的学生全面开展家访工作家访过程如实采集相关信息,做好家访记录,及时归档总结,为受访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供后续资助认定与资助育人工作使用,家访信息长期保留并可追溯。

    3.学院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家访情况等进行民主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可参考附件2,初步认定交所在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过,并于1018日前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认定结果

    4.学校认定

    学校审核学院填报材料,经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每一位学生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每一位需要资助的学生对申请途径、流程等环节应知尽知。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对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先家访后认定”,对系统比对出的特殊困难学生(见系统)但本人未申请的,要主动关心了解情况,公平、公正、精准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3.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资助。如学生放弃认定以及申请各类资助,请下载《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附件3),请学生签字确认,由学院装订存档。

    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工作流程.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参考).xlsx

    附件3:《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