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张燕 发布时间: 2024-06-19 浏览次数: 14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助〔2023〕3 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等情况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申请,明确申请的发展型资助内容,并陈述事实和理由。随时发现,随时申请,随时启动。

    2. 集体评议及确定

    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评议,研究形成发展型资助重点帮扶对象名单以及可提供的相应发展型资助内容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的确定按需进行,无需公示、禁止公布。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达到或超过正常发展水平的对象,学院组织集体评议后,可退出重点帮扶对象名单。

    三.育人导师配备

    各学院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内容,选聘信念坚定、素质过硬、专业扎实、乐于奉献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校外兼职导师、学生组织骨干担任发展型资助育人导师,确保重点帮扶对象人人有导师,并定期对育人导师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育人水平。导师配备应尊重帮扶对象的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导师应与其他师资协同合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帮扶对象的生活、学习、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领和发展支持,做好家校协同。

    各学院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务清单,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学业辅导、入学及就业帮扶、综合素养提升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亦可根据实际和重点帮扶对象个体发展需求,细化和灵活调整发展型资助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丰富救助清单,共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同时填写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可匿名),记录重点教育救助内容和关键成长事件。

    四.资助育人内容

    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处的成长困境类型,分别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救助教育服务,帮助他们战胜困境、实现自我超越。各学院实施的发展型资助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同时提供多种发展型资助服务,做到“一生一档一策”精准帮扶。

    1.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因家庭原因遭遇成长困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对象、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协同学校关工委、工会、学院等多元育人力量,为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等配备导师。每月谈心谈话至少 1 次,深入学生宿舍至少 1 次,持续跟踪学生成长的独特需求,及时给予关怀与指导,用家庭教育的力量温暖、感染、教育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回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2.心理健康援助。针对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隐患或危机以及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实施心理健康援助。积极营造尊重友爱、勤俭诚朴、自主自立的校园文化氛围,最大程度消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卑心理和边缘化状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社交能力,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开展心理测评、查找问题原因,提升识别和应对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提供正向心理支持。对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物质资助和心理援助,避免过重的负担和压力。

    3.学业帮扶。针对学业成绩显著落后、出现学业不合格现象,尤其是存在学业预警或肄业危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加强学业辅导。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系主任、教学秘书、班主任、辅导员、导师、朋辈伙伴等为成员的帮扶小组,按照“一生一档一策”要求具体落实帮扶工作。加强学生学业规划教育,完善学业预警监测体系,加大学业奖惩实施力度,因材施教,促进学风向好、向上、良性循环,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激发浓厚的学习兴趣,切实提高帮扶实效性。

    4.入学及就业帮扶。针对入学和就业存在显著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开展入学或就业帮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家访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助力新生无忧入学。建立精准帮扶机制,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优化“个性化就业教育、个性化就业实践、个性化就业信息、个性化就业培训、个性化就业咨询”等方式,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真正实现就业能力和素质的提升。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困难学生的就业意向、求职需求以及考研考公考编等类型,建立专题 QQ 群,实行不断线就业咨询服务,组织困难学生参与访企拓岗活动,用足用好就业政策,指导困难学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开展核心就业能力培训和简历撰写、面试指导等辅导活动,通过精准指导、提供参加培训或就业实习的机会,切实增强帮扶对象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5.综合素养提升。针对社会认知、体艺素养等存在明显弱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提升其综合素养。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通过社团活动、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见习实习、研学活动、国际交流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拓视野、加强劳动锻炼,提升语言表达、人际交往能力和体育艺术素养,发现和培养个人兴趣爱好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爱国主义及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国家改革发展成就,融入社会发展主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认定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列出教育救助服务清单、配备帮扶导师,提供多种发展型资助育人服务。

    2.关注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和残疾人子女以及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

    3. 建立并动态化完善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做到“一生一档一策”,填写附件1《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并做好台账的存档6月25日前将附件2纸质文档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备案,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地址:啬园校区综合楼317,电子邮箱:zxb@ntu.edu.cn,电话:85012167。

    附件:

    1.《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

    2.《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docx附件2: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