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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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苏乡永助”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王瑞 发布时间: 2023-06-22 浏览次数: 64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苏乡永助”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

    3.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1.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事迹材料,要突出资助工作者的感人事例,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杜绝夸大或不符合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1名辅导员参与评选。628(周三)前将事迹材料电子版、演讲PPT压缩包以“**学院优秀资助工作者”命名,发送至zxb@ntu.edu.cn。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85012166

    2.分享评比。各参评者以演讲的形式分享工作事迹,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5名校级优秀资助工作者,并择优推荐1人参与江苏省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分享评比时间:630日(周五)下午200-1730;地点:综合楼304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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