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共有919名学生符合建档立卡免学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反馈。联系电话:85012167;联系人:张燕;邮箱:xsglk@ntu.edu.cn。
附件:2021-2022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