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安抚退役学生,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2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2022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3)2022年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申报材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所需申请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直招士官
《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3)退役复学(入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申报人持《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审核学费标准,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并向上级申报。
六、报送时间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11日前报送。联系人:王瑞,电话:0513-85012166,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综合楼319室,邮编:226019。
七、资助金发放途径
应征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等学生的资助金将优先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相关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应填写本人建行学费卡信息;若建行学费卡已注销,请填写本人其他银行卡信息,并提供开户银行和联行号。
退役复学生的学费资助由学校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或冲抵学杂费。
各学院应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宣传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等国家资助政策;主动指导、协助申报人完成申报程序。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