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要点》和《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学期已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各学院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助学金将分秋、春学期两次发放。
2.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和金额由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建档立卡家庭人数、家庭困难程度等统筹申报。
三、评审程序
1.学生进入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学工服务系统助学金模块申请,于11月18日前学院审核;
2.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于11月2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反馈,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退回,同时核减该学院相应申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精心组织申报。
2.国家助学金应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享受最高档(4300元)国家助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