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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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评审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王瑞 发布时间: 2021-11-12 浏览次数: 113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要点》和《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学期已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各学院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助学金将分秋、春学期两次发放。

    2.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和金额由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建档立卡家庭人数、家庭困难程度等统筹申报。

    三、评审程序

    1.学生进入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学工服务系统助学金模块申请,于1118日前学院审核;

    2.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于112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反馈,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退回,同时核减该学院相应申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精心组织申报。

    2.国家助学金应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享受最高档(4300元)国家助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