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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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应征入伍学生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王瑞 发布时间: 2021-10-08 浏览次数: 110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安抚退役学生,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2021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32021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申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申报材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所需申请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3)直招士官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申报人携或家属《申请表》到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审核学费标准,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并向上级申报。

    五、报送时间

    申报人或家属将申报材料于20211025日前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王瑞,电话:0513-85012166,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综合楼319室,邮编:226019

    六、资助金发放途径

    应征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等学生的资助金将优先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相关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应填写本人建行学费卡信息;若建行学费卡已注销,可填写本人其他银行卡信息。

    退役复学生的学费资助由学校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或冲抵学杂费。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应大力宣传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等国家资助政策;主动指导、协助申报人或家属完成申报程序。

     

    学生工作处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