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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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徐仁成 发布时间: 2020-10-23 浏览次数: 1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学院:

    “瑞华启梦助学金”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设立,旨在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资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瑞华启梦助学金”受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0级全日制在读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助四年。

        、资助名额

    2020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瑞华启梦助学金”项目共资助我校60名学生,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评选条件

    受助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纪律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6. 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正反打印签字后提交给所在学院,如果有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等材料,亦可复印一并提交。

    2.学院初审。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材料评审,确定本学院受资助学生名单。所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30日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生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经基金会平生后发放瑞华启梦助学金”。

    、工作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瑞华启梦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遴选受助对象,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激发学生立志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热情。

     

          附件1:“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