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 号)精神,切实做好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及其他资助工作,现对我校在校就读残疾学生情况进行调查。
1. 统计范围
在校就读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2. 补助标准
根据学费标准,本专科生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不高于12000元。
3. 报送时间
请于9月18日前,将《南通大学在校就读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通过QQ汇总至助学工作办公室孙欣南。为防止遗漏,需要“零汇总”(即没有残疾学生也要告知)。
附件:南通大学在校就读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