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