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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负责人考核制度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7-15 浏览次数: 95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考核目的

    为提高我社负责人工作意识,提升领导能力,进一步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社团领导机制,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章程》与《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手册》宗旨和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二、考核对象

    全体负责人,包括社长团与部长团及各院联系人。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指导老师和社委会考核评议,部门成员互评为参考意见。其中,社委会评议占60%,部门成员互评占20%,自评占20%,采取百分制。

    1.社委会评议内容:

    (1)德:主要考核道德素质和作风素质。每项指标为15分,两项指标满分30分。

    ?道德素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作风素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富有责任心。

    (2)勤:主要考核到位、到会情况。每项指标为10分,两项指标满分20分。

    ?到位:一是开学初是否有工作计划,期末是否有工作总结;二是部门活动开始前,除特殊情况,是否到位。

    ?到会:参加会议有无缺席,是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无故缺席会议三次扣3分,无故迟到3次按旷到一次处理。开会无会议记录,一次扣5分。

    (3)能:主要考核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两项指标满分25分。

    ?组织能力:主要考核负责人做事效率、速度、成果,以及组织活动,管理部门成员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能力。

    ?创新能力:在完成工作时是否能够开拓思维,积极思考,锐意求新;社团工作和活动是否有特色。

    (4)绩:工作量。满分25分。

    工作量主要考核各负责人是否按时出色的完成学工处和社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互评内容

    采用表格方式(详见附表一)

    3.自评内容

    采用表格方式(详见附表二)


    各模块评议分数分别乘以对应占分比例,相加所得即为最终分数,总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依据日常工作行为态度与考核结果做出最终评议。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社处理。

    本制度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南通大学伯藜学社章程为指导,考核过程透明化、规范化,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后3天内如有异议,可向社委会提出复核申请。



    附表一:南通大学伯藜学社负责人互评表.docx

    附表二:南通大学伯藜学社负责人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