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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活动时长考核制度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7-15 浏览次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落实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的活动要求,加强南通大学伯藜学社的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陶学子之间的凝聚力,充分发挥陶学子在南通大学伯藜学社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管理


    1.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活动时长考核实行PU签到制,陶学子须提前在PU平台上报名参加活动,并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进行扫码签到。

    2.陶学子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不得找他人代替自己签到。

    3.陶学子在参加活动时不得迟到或早退。若有特殊情况,须向综合部报告。

    4.陶学子的活动时长在活动结束进行扫码签退后开始生效,未扫码签退的陶学子不能获得活动时长。

    5.陶学子的活动时长均在学期结束后由综合部统一整理与统计。

    6.陶学子的活动时长须达到基金会要求,即大一、大二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40小时;大三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30小时;大四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20小时。

    7.活动时长不合格的陶学子需向社委会作出书面陈述,不能作出合理陈述者,将由社委会移交学工处和基金会严肃处理。


    二、活动时长管理


    1.大一、大二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40小时,其中10小时为公益时长,30小时为平时活动时长;大三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30小时;大四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20小时。

    2.由社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才可计入活动时长,陶学子自发组织且未经过学社批准的活动不计入时长。

    3.兴趣小组时长按原有时长的80%算,晨晚读时长最高15小时。其他如博乐学堂等特色活动,时长等于参加活动次数乘以每次活动时长。

    4.创业大赛、周年晚会等大型活动,活动时长均由社委会商讨决定。

    5.读书交流会、家乡文化分享会等常规活动,活动时长均根据活动所需时间确定。

    6.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时长均由社委会根据其平时表现商讨决定。

    7.同一活动中,陶学子的活动时长不重复加分。若冲突,只取最高的活动时长。

    8.跨校区参加活动的陶学子,活动时长在原基础上多加一个小时。

    9.其他加时长的活动,如投稿1次官Q,则加1小时时长,以此类推。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