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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章程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7-15 浏览次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践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鼓励和规范陶学子在本社团开展自助、互助、助人活动,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团由全体“伯藜助学金”获得者——陶学子自发组成,经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批准注册成立,正式名称为南通大学伯藜学社。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大学所有伯藜助学金获得者。

    第二章 性质和宗旨


    第四条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是在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和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的共同指导下,由南通大学各学院贫困有志且品学兼优的陶学子自发组成的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学生社团。


    第五条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以求真务实、品学兼优、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自助、互助、助人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文化学习、娱乐体育、创新创业、团体辅导、感恩志愿等多方面的活动。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凡是受到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资助的南通大学学子自动加入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成为本社社员,并发放社员证,同时具有陶学子和本社社员的双重身份。


    第七条 社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伯藜学社的管理;

    2.认真履行社员的职责,积极参与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时长达到基金会要求。即大一、大二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40小时;大三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30小时;大四陶学子每学年不得低于20小时;

    3.诚实守信,认真填写陶学子数据库中的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学期总结等,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积极进取,考试无特殊原因不挂科,坚决杜绝作弊行为;

    5.生活俭朴,杜绝出现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6.心怀感恩,自助、互助、助人、自立、自信、自强。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活动,且参与伯藜学社的管理工作;

    2.有权参加学校或基金会为伯藜学社组织的培训、讲座、实习、交流会或社会实践等活动;

    3.有权对伯藜学社陶学子和活动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对伯藜学社各级负责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5.毕业后自动成为陶学子校友。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九条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最高负责机构为伯藜学社委员会 (简称“社委会”),由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及八个部门的部长组成。社委会的职责为:定期召开社委会会议;制定社团工作计划;组织策划和开展社团重大活动;提名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等。


    第十条 社团设立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一名,副社长若干名。下设综合部、学习部、创业部、文化部、实践部、文娱部、传媒部、兴趣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十一条 新一届社长、副社长、社长助理以及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均由社员自荐或上一届社委会提出候选人,并通过选举与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十二条 社团各个职务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也可兼任,但不得超过两个职务。


    第十三条 若社团负责人不称职或在职期间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社委会有权对其进行罢免并任命代理人,并报备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若在职人员因故离职,必须书写离职申请报告,由社委会审阅通过后报备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第十四条 社团负责人职责

    1. 社长

    (1)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2)负责召集社委会;

    (3)负责与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联系,接受指导老师对伯藜学社活动的指导;

    (4)定期与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联系,汇报社团发展情况;

    (5)与江苏其他兄弟院校伯藜学社进行沟通交流。

    2. 副社长

    (1)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

    (2)分管社团其他部门的工作;

    (3)社长因故无法履职时,代替社长行使职责。

    3. 社长助理

    (1)负责社团的会议记录;

    (2)负责钟秀和启秀校区的活动管理;

    (3)负责简报的编订。

    4. 综合部

    (1)起草社团制度;

    (2)整理会议记录、社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3)考核社员参加社团活动情况;

    (4)社员的管理,包括档案整理等;

    (5)负责社团人事考核;

    (6)制作与发放活动奖状;

    (7)负责办公室值班事务的管理。

    5. 学习部

    (1)负责督促社员完成课程学业;

    (2)检查社员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挂科等学习情况;

    (3)组织学习交流会,一对一学习指导活动,提高社员的学习成绩;

    (4)组织《陶欣伯人生小故事》读书会。

    6. 创业部

    (1)组织各种创业培训活动,增强社员的创业意识,提高社员的创业热情;

    (2)了解并分享本校或者本地区的创业信息和政策;

    (3)组织创业团队,参加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组织的创业计划大赛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的类似比赛;

    (4)组织和安排社员在社团的创业活动。

    7. 实践部

    (1)组织开展社区扶助、暑期支教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2)组织素质拓展活动,增强陶学子之间的友谊;

    (3)组织相关的联谊活动,保持与陶学子校友的联络;

    (4)组织与江苏其他兄弟院校伯藜学社的联谊活动。

    8. 文娱部

    (1)策划、组织、开展社团各类文娱活动;

    (2)发现、吸收、培养社团文娱精英骨干;

    (3)负责文娱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和落实;

    (4)为社团活动提供文娱节目;

    (5)负责社团文艺普及工作。

    9. 传媒部

    (1)负责社团活动横幅、电子海报的制作;

    (2)负责各种宣传刊物、电子文档、网页的编辑;

    (3)制作、管理、维护社团网页、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

    (4)负责社团网络文明监督、网络舆论监督等;

    (5)负责活动报道的审核;

    (6)负责宣传物资的安排、保管和维护;

    (7)负责活动的前期宣传、同步宣传、后期宣传;

    (8)负责社团活动的照片采集、电子记录并归档;

    (9)将社团的所有活动信息上传到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网站;

    (10)保持与陶学子校友、基金会、其他兄弟院校伯藜学社的网上联系,及时传达基金会的决议和精神,了解并反映各兄弟院校伯藜学社的活动开展情况。

    10. 文化部

    (1)定期开展信仰教育活动;

    (2)定期举办文化类活动,比如学习陶欣伯先生的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等,加强陶学子的文化内涵;

    (3)以电子文档形式记录社团各活动;

    (4)社团活动的百度云资料更新;

    (5)社团文化的传承,整理出每年优秀陶学子代表,优秀活动。把相关材料进行展示,纸质保存。

    11. 兴趣部

    (1)组织开展各个兴趣小组活动,提高陶学子的技能;

    (2)对各个兴趣小组的教学计划进行整理和规范;

    (3)考核陶学子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情况,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4)负责各个兴趣小组活动器材的添置、安排、保管和维护;

    (5)激发社员对各个兴趣小组的热情,为社团文化活动输送人才。


    第五章 活动经费和管理


    第十五条 本社的经费来源有: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拨付的社团活动经费、项目经费以及其他正当途径获取的社会资助经费和社会实践经费。


    第十六条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化和透明化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汇报财务情况。


    第十七条 本社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均由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挪用经费,一经发现,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社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须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预算,并经过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审批后才可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大学伯藜学社所有。


    第二十条 本社社员的基本信息资料需在南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并定期更新成员信息。


    南通大学伯藜学社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