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安心报国,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安抚退役士兵,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1)2018年夏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2)2018年夏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
(3)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4)2017年秋季退役的复学生(指入伍前已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重点工作对象)。
二、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对象第(1)、(2)、(3)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以下流程申请学费补偿:
(1)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中登记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
(2)将申请表送交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
(3)携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
(4)将征兵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如丢失,可凭县级征兵办书面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助学工作办公室。
2. 符合“资助对象第(4)条”的退役复学生,在全国征兵网中登记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经由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学校财务处审核后,连同《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报送学校助学工作办公室。
三、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或家属将以上所涉材料于9月28日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工作办公室,过期将在下年补报。联系人:孙欣南,电话:85012167,联系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主校区综合楼317室,邮编:226019。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大力宣传学生入伍退役复学国家资助政策,协助申报人或家属完成申报程序。
五、补助金发放途径
(1) 符合“资助对象第(1)、(3)条”的在校生的学费补偿金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相关申请表第二页“存入银行”栏填写建行学费卡信息。
(2) 符合“资助对象第(2)条”的毕业生的学费补偿金优先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相关申请表第二页“存入银行”栏填写建行学费卡信息。若建行学费卡已注销,则优先填写本人其他建行卡信息。
(3) 符合“资助对象第(4)条”的退役复学生的学费补贴通过建行学费卡发放。
附件:
附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样表.pdf
附件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