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通大处学〔2015〕4号),我校继续对各学院开展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各二级学院
二、评价内容
本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考核2016年度各学院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主要针对“基础工作”、“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三个部分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办法
学校根据各学院报送的绩效评价的材料,组织学院互评、学校复评《南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等材料,采用统一量分标准得出各学院绩效评价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评价原则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遵循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结果导向的工作思路,坚持“价值中立、公正透明、量化评估、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五、相关要求
1. 绩效评价是对一年来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评定。各学院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南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材料要求填写自评分,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全面客观地总结资助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达到以评促建目的。学校复评时,将严格依据各学院提交的书面材料,证明材料不符、不完整的将影响评价结果。
2. 请参评学院填报《南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1)(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按三级指标顺序提供支撑材料纸质文档,于3月31日前汇总至助学工作办公室。
3.组织学生参加问卷调查。为全面了解各学院资助基本情况,提供改进和完善资助工作决策依据,了解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决定于3月25日至3月31日开展学生资助基本情况在线问卷调查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附件:
1. 南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
2. 学生基本情况在线问卷调查工作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