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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学生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7-16 浏览次数: 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学年组织一次,突发致贫的可随时增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到学校后,在学校的组织下,登录管理系统,提交盖章的调查表。

    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只需要在系统中再次提交即可。